test
美国法官判 AI 摄像头搜索违宪
你有没有想过----
你每天上下班,小区门口那个"人脸识别门禁",商场入口那个"客流分析摄像头",写字楼电梯那个"刷脸自动开门"----它们每一次记录下你的脸、你走过的时间、你停留的位置----这些数据,今天在谁手里,明天会被用来做什么?
你心里其实是有数的。你只是在告诉自己:反正都是"为了安全"。
但 2026 年 10 月 1 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一位联邦法官,把这件事摊开在阳光下了。
她写了一段 38 页的判决书,结论只有一句:政府用 AI 摄像头把你的行踪录一个月,然后凭"你挂的是加州牌"就去翻你一个月去过哪里----这是违宪的"无差别大规模监控"。
如果你只看这一句,你会以为这是"美国治安",跟你没关系。
如果你再往下读一段,你会睡不着。
一、先把这件事讲清楚
2026 年 10 月 1 日,美国俄克拉荷马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Northern District of Oklahoma)女法官 Sara E. Hill----一个前总统拜登提名任命的法官----在一桩看起来不起眼的毒品案里,做了一个让全美执法圈炸锅的裁定:
一名塔尔萨县(Tulsa County)副警长 Freddie Alaniz,只因为看见一辆 SUV 本来是卡车之外的"外州牌"----加州牌----就去 Flock Safety 的全国车牌识别网络(ALPR, Automated License Plate Reader)里,把车主 Melisa Susan Kyle 的车牌查了一遍。
这一查,系统给他返回了 超过 50 条 Kyle 在过去整整一个月里在全国各地摄像头前被拍下的记录。
副警长于是把车拦下来,在车里找到 91 磅(41 公斤)冰毒----所以本来,Kyle 案子的毒品指控是成立的。
但法官 Hill 把后面所有证据都"毒树之果"原则排除掉了。
为什么?
因为她认定,副警长用 AI 摄像头去翻 Kyle 一个月行踪的那一次搜索,本身就是违宪的----是"无证搜查"(unconstitutional warrantless search)。
她在判决书里写了一段被引用最多的原话:
"The Fourth Amendment requires courts to draw a line when the cost is too great. Alaniz's search in just the ALPR system provided him with more than 50 individual records of Kyle's whereabouts across the country for an entire month."
("宪法第四修正案要求法院在代价过高时划下界限。Alaniz 仅仅在车牌识别系统里搜索了一次,就拿到了 Kyle 在全国范围内、整整一个月、超过 50 条的行踪记录。")
然后她写了一句更狠的----
"This is a type of indiscriminate mass surveillance."
("这是一种无差别的大规模监控。")
二、为什么这件事让你睡不着
你可能会说:"这位美国法官讲的是美国的车牌识别,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在中国,我又不挂美国车牌。"
是的,你没挂美国车牌。
但请你想三件事:
第一件----
中国有多少摄像头?
到 2024 年底,公安部公开数据:中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视频监控网络,摄像头总量超过 6 亿台----平均 每平方公里就有 65 个 在运转。这还不包括人脸识别门禁、商场客流分析摄像头、小区车库的智能识别摄像头----这些不算在公安"天网"前里。
换句话说,你走过的每一条街、每一个商场、每一个小区、每一栋写字楼门口,都有一个 AI 摄像头在看你。
第二件----
这 6 亿多摄像头,每天把谁的脸、谁的车牌、谁的手机 MAC 地址、谁停留了多久、谁和谁一起出现,记录成几亿条数据----
这些数据今天在公安"雪亮工程"里。
明天可能就在物业、商场运营、保险公司、广告公司、招聘公司、贷款审批公司、婚恋平台----
后天可能就在你同事、你相亲对象、你前男友、你未婚夫父母、你老板、你房东手里。
第三件----
美国那位副警长唯一的"理由"是什么?
是 Kyle 的车有"加州车牌"----一个外州的车牌。
他没有抓到任何交通违章,没有线人说她是毒贩,没有"合理怀疑"----他只是看到"外州牌",就去 Flock 系统里翻了一个月记录。
美国法官说:这不行。这是违宪的。
而中国----我们什么时候有过类似判例,说"你不能因为车牌是外省的,就去翻你一个月记录"?
我们连"摄像头记录了我多少天行踪"这件事,从来都没有一个公开的、有约束力的答案。
三、那个被吹涨出来的"安全感"
你知道美国那位副警长用的 Flock Safety 是什么吗?
它不是政府建的----它是一家私人公司。
Flock Safety 在美国49 个州部署了超过 7 万个 AI 车牌识别摄像头,每一个都会自动读取经过车辆的车牌、颜色、车型、品牌、装饰贴纸、轮胎磨损程度----它能识别出"这是张三那辆深蓝色贴了彩虹贴纸的特斯拉 Model 3",然后把每一次识别的 GPS 时间戳、摄像头编号、车辆特征,存进云端数据库。
副警长只需要在手机 App 里输入一个车牌号,就能一键调出这个车牌过去 30 天在 49 个州每一个 Flock 摄像头前的出现记录。
----一个月前你说"我不会被追踪"。 ----昨天你说"反正都是匿名的"。 ----今天一个副警长只要 5 秒钟,就知道你一个月去过哪里。
Flock Systems 这家美国公司 2025 年的合同总价值已经超过 10 亿美元。
而你再想想----
中国有多少家公司,在做和 Flock Safety 一样的事?
海康威视、大华、宇视、商汤、旷视、依图、云从----它们不只是给政府建。它们也给银行建 ATM 人脸识别摄像头,给学校建考场人脸识别,给写字楼建刷脸门禁,给小区建车牌识别,给商场建 VIP 客户识别,给高速建 ETC + 车牌识别联动,给加油站建刷脸支付。
它们拿了你的脸、你车的车牌、你进过的每一个门的时间戳----存在哪里,谁能用,能用多久,泄漏了怎么办----你从来没看见过一纸合同。
Flock Safety 一个副警长就被判违宪。 我们这边----摄像头密度是美国的 4 倍,记录时间跨度是美国的 10 倍----我们却没有一个 Sara E. Hill。
四、那个让法官动笔的细节
Sara Hill 在判决书里写道,她不是为了保护 Kyle 的毒品,她是为了保护**"未来所有在公共道路上被自动录下、又被无证调取的普通美国人"**。
她写道:
"Freedom from persistent, dragnet-style surveillance while in public is not a foreign concept in our society, and it is a reasonable expectation that society already accepts."
("在公共场所免于持续性、拉网式监控的自由,在我们的社会里不是异国观念----它已经是社会普遍接受、合理期待的。")
"But it becomes constitutionally problematic when law enforcement can indiscriminately and passively catalog your whereabouts over an extended period of time and then use that information for any purpose whenever convenient."
("但当执法机关可以在不区分对象的情况下,被动地把你数周的行踪编目归档,然后任何时候、任何目的、方便----就能调用----它就变得违宪了。")
她用了一个任何一个美国宪法学者都熟悉的判例:
2018 年最高法院 Carpenter v. United States----那一年最高法院裁定,政府调取一个人过去 127 天的手机基站定位记录,需要搜查令。
Sara Hill 写道:"如果政府调取你 127 天的手机定位记录需要搜查令,那政府调取你 30 天的摄像头定位记录,凭什么更不需要?"
404 Media 报道了一个细节----目前 Flock 系统每月被无证调取超过 10 万次。
Sara Hill 用一句话结束了这个论据:
"Our society has already accepted -- and our Constitution already protects -- a reasonable expectation of privacy in the whole of your physical movements."
("我们的社会已经接受----我们的宪法已经保护----对你的全部物理行踪的合理隐私期待。")
五、那个让你今晚必须想的问题
写到这里,我想问你----
你的小区物业有没有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你的人脸识别门禁记录卖给广告公司?
你上班的写字楼,在你离职两年后,还能不能调出你 2024 年每一天几点到几点在工位?
你刷脸过的每一个机场、火车站、地铁站、商场----它们有没有把你的脸部数据、步态数据、停留时长数据,存在一个你找不到、删不掉、关不掉的数据库里?
如果有一天,你的车"恰好"是外地牌照----
你一个月去过哪里,会不会在某个你不知道的下午,被一个你从未见过的、穿制服或没穿制服的人,5 秒钟调出来?
Sara Hill 在俄克拉荷马州----一个美国中部、保守、人口 400 万、共和党占多数的州----站出来说:No.
这是宪法第四修正案。
第四修正案不是保护"嫌疑犯"的----它是保护"我们所有人"的。
Flock Safety 发声明说:"我们相信这个判决会被推翻。"完全不提他们过去 12 个月已经把摄像头数从 5 万扩大到 7 万。
他们不会停下。
在美国,一个联邦法官的判决,至少让他们要先去申请搜查令。
在我们----
你今天有没有一个,能让他们"先申请搜查令"的机制?
如果没有----
那 Sara Hill 的这一笔,写的是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但她替我们所有人----在中国的、刷脸过闸的、车辆识别门禁的、外卖快递驿站被录脸的----问了一个问题:
"我们为什么没有?"
P.S. 那 50 条行踪记录,是 2026 年 5 月的一个月。Sara Hill 的判决书,是 2026 年 10 月 1 日的。那辆挂加州牌的 Mazda SUV,2026 年初应该是哪个州的人开着它从加州出发去了俄克拉荷马?----这个答案,Flocks Safety 的数据库里有,Sara Hill 看了,Flock 把这个数据库交给法院了,而 Kyle 那一个月走过的地方、停过的店、住过的酒店,全部被"无证"调了出来。
你下次再刷脸过门禁的时候,你想想:
谁在看着你的脸,谁存着你"今天 7:42 在 XX 便利店买了东西",谁能在 5 秒钟内调出你过去 30 天、60 天、365 天的行踪----
他们有没有搜查令?
如果没有----
那你今天刷脸过的每一个门,是不是也可能是未来某一天,决定你命运的某一次搜索的"开始"?